娱乐行业法律案例周报-2026年11月第001期

2026-11-02
天尚娱乐法团队 · 联系: chenwei@tsunlaw.com 021-38722022
天尚-娱乐行业法律案例周报

2026年11月第001期

期号
2026年11月第001期
收录期间
2026年10月26日—2026年11月1日
发布主体
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 娱乐法团队
本期内容
精选案例 1 篇 · 本期观察 2 条 · 收录一览 · 合规与说明 · 服务范围

本期概览

本期概览

本期收录公开渠道案件与动态 3 件,其中精选案例 1 篇、本期观察 2 条。

3本期收录案件与动态
1精选案例
2观察追踪

类型分布

合同纠纷·MV制作 1件 · 著作权·作品发行权 1件 · 营业性演出 1件

精选案例

精选案例 共 1 篇

案例 一 二审宣判,维持原判
合同纠纷·MV制作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5-3部

NewJeans《ETA》MV导演剪辑版擅自发布案二审:ADOR再胜诉,制作公司赔10亿韩元

事实摘要

据韩国经济日报中文版2026年10月30日报道,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5-3部10月29日就ADOR诉影像制作公司Dolphin Kidnapping(多尔与海盗)及导演申宇锡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二审判决,与一审相同认定原告部分胜诉,判令制作公司向ADOR赔偿10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500余万元)及迟延利息。案情为:2024年8月,申宇锡将NewJeans《ETA》MV导演剪辑版上传至制作公司自营YouTube频道;ADOR主张对方未经事前协商与书面同意即公开视频,于2024年9月提起损害赔偿诉讼。一审中ADOR索赔11亿韩元,法院支持10亿韩元,未支持针对导演个人的1亿韩元请求;双方均提起上诉。二审核心争议为MV导演剪辑版公开过程中是否遵守了合同约定的事前同意程序:法院认定,即便ADOR前代表曾作出口头同意,在未获得ADOR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添加内容发布、且未删除制作合作方苹果公司标识,仍构成违反合同义务。另据报道,一审判决含假执行条款,被告曾于2026年1月申请停止强制执行(另案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理)。本案与NewJeans成员同ADOR之间的独立活动纠纷为不同民事诉讼。是否继续上诉,目前未见公开信息。

简评

导演剪辑版、导演版花絮之类的衍生剪辑,发布权归属是MV制作合同的高频争议点:本案明确,“行业惯例允许导演发布剪辑版”不能对抗合同中的书面事前同意条款。两个实务点值得国内同行注意:其一,口头同意不作数——即便公司前代表曾口头同意,法院仍以未取得公司事前书面同意认定违约,经纪公司的对外授权与内部审批必须书面化,代表人变更时的口头承诺尤其要留痕;其二,品牌合作方元素须清理——涉案视频未删除合作方苹果公司标识即发布,擅自发布行为还可能同时触发与品牌方的违约责任,制作方在发布前应完成合作方元素审查。对国内的提示:艺人MV、宣传片的“导演版”“花絮版”归属与发布审批,应在制作合同中单独约定剪辑版本归属、发布审批流程与品牌元素使用范围;经纪公司应对合作方的发布行为设定事前书面确认机制,避免“先发布、后追认”。

来源:韩国经济日报中文版《法院认定“ETA”导演剪辑版未经授权发布…二审判决维持》(2026-10-30)
https://news.jkn.co.kr/editions/chinese/post/1059269;TopStarNews中文版(2026-10-29)
https://global.topstarnews.net/zh-cn/articleView.html?idxno=16261936

本期观察

本期观察

1

寻梦信息涉作品发行权系列诉讼再添两案(两案均已开庭):传橙文化传媒(广东)有限公司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江门市蓬江区媞迈百货店(个人独资)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((2026)沪0105民初28881号),10月29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303法庭开庭;华强方特(深圳)动漫有限公司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德州市金友元食品有限公司、德州食美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((2026)沪0105民初4877号),10月31日在长宁法院微法庭开庭。系列追踪:第002期上海新创华诉寻梦案(10月8日开庭,审理中);第003期华强方特诉寻梦等案((2026)沪0105民初24290号)10月17日宣判(判决未公开)、第七印象诉寻梦两案10月14日开庭。同一电商平台主体在长宁法院形成系列诉讼,IP权利人批量维权态势明显,判决陆续公开后本刊将持续追踪。

2

谢霆锋温州演唱会观众投掷荧光棒被行政处罚(通报已发布):10月31日晚,温州奥体中心演唱会现场,有观众向演出艺人投掷荧光棒。11月1日,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、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通报: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毛某作出行政处罚;毛某已通过主办方向艺人及其经纪团队道歉并取得谅解。艺人现场继续演出。

本期收录一览

本期收录一览

序号事件类型状态信息来源
1 NewJeans《ETA》MV导演剪辑版擅自发布案二审 合同纠纷·MV制作 二审宣判,维持原判 韩国经济日报中文版、TopStarNews中文版
2 寻梦信息涉作品发行权系列诉讼追踪(两案新开庭) 著作权·作品发行权 观察(两案已开庭) 新浪财经开庭信息
3 谢霆锋温州演唱会投掷荧光棒事件 营业性演出 观察(行政处罚已作出)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、龙湾区文广旅体局联合通报(新浪财经)

合规与说明

合规与说明

收录标准

本刊仅收录已公开的裁判文书、法院及监管公开信息、上市公司公告与权威媒体报道,不收录匿名爆料与未经证实的传闻。

表述原则

未决案件仅陈述程序进展与各方公开主张,不作事实认定;生效判决与单方主张严格区分,涉及单方声明的内容均明确标注。

免责声明

本刊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,仅供行业参考,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。

服务范围

服务范围

艺人签约前法律风险筛查

面向经纪公司、剧组与品牌方的签约前背景核查与风险提示。

品牌代言合作风险评估

代言人既往纠纷、舆情与合规记录的合作前评估。

经纪合约审查与纠纷应对

经纪合约起草审查、解约谈判与诉讼仲裁应对。

名誉权与舆情法律应对

侵权取证、平台投诉、声明与诉讼维权的整体应对。

咨询与联系:邮件:chenwei@tsunlaw.com | 联系电话:021-38722022 陈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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